2021年4月1日,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了“关于清理撤除存包柜的通知”,要求使用存包柜的读者在7月11日前取出个人物品,逾期图书馆将进行集中清理,图书馆负责保管清理物品2个月,2个月后(9月11日)未认领的,图书馆将自行处理。鉴于暑假期间发生水灾及疫情,大部分读者未能正常返校,现将保管日期延续至10月31日,逾期未取走存包柜个人物品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 特此通知。 图书馆2021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