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工作职责

时间:2018-11-21浏览:6398设置

1.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,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。

2.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管理机制,实行科学管理,实现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。

3.制定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,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,并进行科学加工、整序和管理维护,建设具有本校办学特色的馆藏体系。

4.负责做好图书馆流通阅览、参考咨询和资源传送工作,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。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。

5.负责组织开展读者信息素质教育,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、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。

6.负责图书馆自动化、网络化、数字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,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。

7.负责图书馆队伍建设,通过人才引进、有计划地组织政治、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,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、爱岗敬业、富有活力的图书馆队伍。

8.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,指导、协调各院(系)图书资料室的业务工作,实现全校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。

9.负责开展各种馆际协作和交流活动,实行资源共建、共知、共享,促进图书馆事业的整体化发展。

10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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